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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来源:隆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时间:2021-06-02 作者:内自生活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隆昌市治安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关于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隆昌市公安局党委研究,报经内江市公安局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名额、主要从事的岗位

(一)招聘内江市纪委监委专职看护勤务警务辅助人员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其他警种、派出所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5名(限男性);

(三)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或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专业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法律)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警校毕业生或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听力好;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6月1日以前、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有精神病史、吸毒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其它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隆昌市公安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号,大门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立功受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隆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报考单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笔试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男性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女性测试内容为800米长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对所招聘岗位要求,对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纳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尿检及考察

(一)体检、尿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尿检。

3.体检、尿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条件进行。对体检、尿检合格的人员,由隆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等额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治考核不合格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隆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隆昌市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

七、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商业意外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月考核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隆昌市纪委、监委驻隆昌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尿检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出示健康码。

(三)本公告由隆昌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832-3916801

隆昌人才网longchang.neijob.com

隆昌市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附:隆昌市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隆昌市公安局2021年上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籍贯


现居住地址


报考职位


身高


军警经历

退役军人□ 警校毕业□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是否同意职位调配

同意□                   不同意□

工作经历


学习经历


家庭
基本
情况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专业
技能

特长


资格
初审
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毕业证

户口簿




资格
复核
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携带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证


优秀士兵证


立功嘉奖证书


特长等级证书


应聘者
申明

1、本人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或吸毒史。  有(  )  无(  )
2、本人有无慢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或手术经历等病史。有(  )  无(  )
3、上述个人信息如未据实填写,视为严重违反我单位规章制度行为,我单位有权不予聘用及解除劳动合同。  同意(  )  不同意(  )


报考人员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在1张A4纸上双面打印;相关复印材料成页附后。
    2、资格审查意见及资格复核意见栏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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